一张木桌,几把椅子,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审判席,但在庄严的国徽下依然严肃。12月13日,通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成都郊区被告人杨某某的出租屋内开庭审理了其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被告人杨某某伙同蔡某某(另案处理)、白某某(已判刑)、李某某(在逃),利用其本身已存在的腿部骨折,在巴中市多个区县搭乘“摩的”,并在途中故意从摩托车上摔下,随后便要求送医院检查,在确诊腿部骨折后,扬言要报警,称报警后摩托车驾驶人将受到严厉处罚,同时称自己在成都有医保,回成都治疗可以报销,以此诱骗摩托车驾驶人私下支付高额医疗费及交通费。经查,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先后7次骗取被害人共计106000元,实际获得66100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杨某某在2017年11月被查出患有纵隔肿瘤,经过仔细研究,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为最大限度体恤被告人,从而决定在被告人家里设立临时审判席。同时,担心被告人在庭审途中出现身体不适,随行还配备了通江县人民医院的救护团队。
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杨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说道,“我之前做了这么多的错事,法官、检察官还这样体恤我,不远千里,长途跋涉,把庭审搬到我家,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们,我认罪、悔罪,并决心痛改前非”,旁听的邻居也对通江法院的柔性执法竖起了大拇指。据悉,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通江法院今年来多次开展巡回审判,旨在切实为人民群众认识诉讼、感知司法搭起高效、便捷的平台,对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减轻群众诉累以及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张骁杨倩) |